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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征稿启事
2017-05-12 10:03 徐兆龙  中国书法家协会 审核人:

全国书学讨论会作为中国书坛最重要的学术活动,已经成功举办十届,以较高的学术标准,严格的评审程序,为广大书学研究者搭建平台,为弘扬学术精神,深化书学研究,推出研究人才,作出了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与全国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承续中华文脉,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书学研究深入拓展,促进书法事业全面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研究部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上海东南书画院、上海书院人家

二、征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18岁以上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三、征稿内容

有关书法理论、史论、美学、技法、考证、教育、评论等各个方面论文均在本次讨论会征稿范围之内。讨论会鼓励研究者深入挖掘传统书法的人文艺术价值,对中国书法发展史进行系统梳理;提倡通过不同学科、方法论的交叉融合使用,对研究对象做出有新意的跨学科综合研究,展示当代书学研究的深度与新气象;鼓励作者对当代书法的时代境遇、创作现状、审美取向、历史趋势等方面问题进行有深度的学理分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继承与发展提供学术引导。

四、论文要求

1、投稿论文应为未曾发表的新作,并且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请勿投寄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著作节录以及资料汇编、经验自述或一般性介绍文章。

2、论文力求简约,引据翔实,观点鲜明,逻辑清晰,反对假大空,杜绝抄袭、拼凑、剽窃。

3、论文要使用中文撰写,遵循学术规范,引文须准确完整并注明出处,注释集中置于文后。

4、论文(含正文、注释、标点)字数一般在5000--10000字以内,另附200字以内提要。投稿要求用A4纸打印,并发电子邮箱:

shuxiegongzuo@163.com。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注明准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作者简介。限于人力,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来稿请寄: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办公室”,邮编:200040,电话:021—52353720,联系人:张敏鹿。

3、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评选、研讨及待遇

1、由中国书协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从论文选题的学术价值、论述展开的丰富性与合理性、论文语言的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评出入围论文80篇左右。

2、评审结束后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发布“入选论文作者公示名单”与内容提要。凡是发现或被举报论文有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3、论文作者抽查、考核: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在上海市召开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之前,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作者参加论文答辩、考核。通过答辩、考核者取得入选资格,未能通过的取消入选资格;接到通知后未能参加答辩、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合作论文者如进入抽查范围,由第一作者参加答辩、考核。

4、论文答辩、考核结束后,中国书协发布正式入选名单。邀请部分作者参加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发表论文主旨,开展学术交流。

5、讨论会期间举办专题学术报告会,除邀请知名专家外,还将遴选部分入选作者担任学术报告主讲人。

6、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论文入选即获得申请加入中国书协资格(合作论文署名不得超过2人,入会资格仅限第一作者)。

7、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向每位入选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样书并支付稿酬2000元。

七、其它

1、咨询: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22 中国书协研究部邮编:100083 联系人:吕慧波,电话:18600182719。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详见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

3、本征稿启事及此次讨论会各项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所有。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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